项目分类   Product
搜索    Search

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更新时间:2019-08-15 11:19      作者:admin

问: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中天建会计师事务所是专业廊坊会计师事务所,嘉诚税务师事务所是专业廊坊税务师事务所。我公司从事廊坊资产评估事务所、廊坊工程造价咨询多年,经验丰富,来点咨询:0316-2237771 / 0316-2230829

电话:0316-2237771 / 0316-2365929

传真:0316-2365929

邮件:lfjcsws@126.com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上善颐园芷菱苑商业5号楼1单元12层

版权所有:中天建财经服务管理机构

冀ICP备2022014894号
冀公网安备 131003020011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