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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咨讯】2023年3月1日起开启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更新时间:2023-02-24 11:21      作者:admin


 

2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最新公告,明确2023年3月1日起正式开启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这意味着一年一度退税的时间到啦,部分打工人可能到手能退几千元,但部分人需要补缴。

 

而且值得注意的是,今年的汇算清缴跟2021年个税汇算清缴有3大变化

 

赶紧跟小编一起看看~

 

 
 
01
 
 
税务总局新发文件
事关到手工资

一、汇算清缴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规定相关纳税人需要在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2022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大家注意尽早办理,赶早不赶晚哦~

 

二、哪些情况不需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 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 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 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 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三、哪些情况需要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年度汇算:

  • 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 2022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四、可享受的税前扣除

 

下列在2022年发生的税前扣除,纳税人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

  •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 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 符合条件的个人养老金扣除。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解读:

 

相比较2021年个税汇算清缴,2022年个税汇算清缴主要有3大变化:


1、在第四条“可享受的税前扣除”部分,根据《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34号)规定,增加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个人养老金等可以在汇算中予以扣除的规定;


2、在第十一条“汇算服务”部分,进一步完善了预约办税制度,在维持预约办税起始时间(2月16日)基础上,将预约结束时间延长至3月20,为纳税人提供更优的办理体验;


3、在第十一条“汇算服务”部分,新增了对生活负担较重的纳税人优先退税的规定。

 

 
 
02
 
 

为什么有的人退了6000
我却要补缴2000?

一、怎么计算需要补税还是退税?

先来看一下具体的计算公式: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21年已预缴税额。

 

⚠️汇算不涉及纳税人的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按规定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

 

 

二、这两类人可能要补缴

 

第一是收入渠道不止一个

 

比如有的人在两家公司领取工资,每家公司都是8000。


在月度预缴时,每家公司都要先扣掉5000的起征点,剩下的3000,两家公司分开看,都只用交3%的税,3000*3%=90元,两家一共交180元。


但在年度汇算时,我们发现他一个月收入16000,减去起征的6万(5千*12),还超出了132000,应该征收10%的税,132000*10%-2520=10680,所以年底汇算的时候他就应该补税10680-180=10500。

 

很多人不是在两家公司获取收入,而是一家公司通过两张甚至4张银行卡获取收入,这种方法如果国家查到的话也是需要补税的。

 

第二是有副业的人群

 

有的人除了领工资,还接了其他的私活儿,因此会获得一些劳务报酬、稿酬或者特许权使用费等。


这些收入平时单独计税,小笔小笔的税率低,收得少,等到年度汇算的时候,加总起来发现年收入很高,适用更高的个人所得税率,于是平时征少了,最后也得补回去。

 

三、这几类人可以退税

 

而可以退税的人,也存在这么几种情况:

 

第一是年度汇算时总收入不超过6万的

 

比如花花第一个月收入8000,其他月份收入4000,在第一个月的时候应该缴税(8000-5000)*3%=90元。


但是年度汇算时发现花花一年总收入才52000(4000*11+8000),不到6万(5000*12)的起征点,无需纳税,于是可以退税90元。

 

第二是有可以税前扣除的开支,但是平时没申报扣除

 

比如花花每月收入8000,每月预缴的时候需要交税3000*3%*12=1080。但是年度汇算的时候,发现花花有小孩在上学,可以享受每个月2000额度的子女教育专项扣除。


于是扣除掉2000后,花花应该交税1000*3%*12=360。所以花花可以退税1080-360=720元。

 

第三是一年中就业中断导致扣除数不充分的

 

比如花花去年在某公司上了8个月的班,每月工资1万,但因生病辞职回家养病去了。


月度预缴的时候,前八个月按10%交税:(10000-5000)*10%*12-2520=3480。


后面没上班了,于是年度汇算时花花的收入只有80000,扣除60000剩下的只用按照3%交税:20000*3%=600。


于是,花花可以申请退税3480-600=2880元。

 

第四是一些自由职业的人群

 

比如花花没有任职于哪家公司,只是在家接插画私活儿取得收入。因此也没有公司给她交“五险一金”,但她自己以自由职业的身份交了职工养老金和职工医保。


她自己交的养老金和医保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但由于没有公司给她交“五险一金”,


在月度预缴时,就只能按照她的月收入扣税,没有扣除她交的养老金和医保。


最后年度汇算时,需要把她交的养老金和医保扣除,于是月度预缴的税就比年度汇算时多,因此产生退税。

 

第五是有些人劳务报酬、稿酬太高,月度预缴税率过高

 

有的人收入的主要构成部分是劳务报酬,属于那种半年不开张,开张吃半年那种,一笔劳务报酬十几二十万,一年中也就发生一两笔。

 

比如花花去年有一笔劳务报酬是15万,按照劳务报酬税率,月度预缴时她交的税是:15万*80%*40%-7000=41000。

 

但是年度汇算发现她全年就只有这笔收入,适用综合个人所得税10%,只需要交15万*10%-2520=6480。


于是可以退税41000-6480=34520元。

 

第六是本来享受个税优惠,但是在月度预扣时没有申报享受的

 

比如残疾人享有税收优惠,但是平时没有申报享受,于是可以享受退税。

 

第七是有些人平时有为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可以税前扣除,但平时预扣预缴时没有申报的

 

上面这么多种情况之所以存在,主要还是国家实行的这个新的征管办法“月度预缴,年度汇算”,月度汇算时采用的标准和年度汇算时采用的标准不一样,才导致需要补退税。

 

 
 
03
 
 

应办未办的将罚款!
已有人被罚30w

可能很多小伙伴不把汇算清缴当一回事,觉得自己就算去办理了也不能退多少钱,干脆就不办理了。

注意,这样做是违法的,这不,近期天津市、浙江省杭州市曝光了两起未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被查处的案件。

 

一、天津市税务局稽查局查处一起未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案件

 

近期,天津市税务部门在对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情况开展事后抽查时,发现天津市某建筑设计公司员工宋某未办理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遂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检查。

 

经查,纳税人宋某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理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少缴个人所得税。

 

经税务部门提醒督促,宋某拒不申报。

 

税务部门对其立案检查后,宋某申报补缴了税款,天津市税务局稽查局对宋令涛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51926.54元。

 

二、浙江省杭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发布一起未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案件

 

近期,浙江省杭州市税务部门在对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情况开展事后抽查时,发现杭州市某建筑公司高管王某未办理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遂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检查。

 

经查,纳税人王某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理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少缴个人所得税。经税务部门提醒督促,王海强拒不申报。

 

税务部门对其立案检查后,杭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对王某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64287.49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

1、无论是纳税人还是扣缴义务人,凡是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税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2、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时给税务机关提交要求的涉税资料,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除此之外,《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的通知》也指出,要建立自然人失信行为认定机制,对于情节严重、达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标准的,税务部门将其列为严重失信当事人,依法对外公示,并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享。

 

所以大家要注意了,一定要按照规定进行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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